问题:我母亲与2008年9月15日在阳光女子医院住院,做的是子宫肌瘤手术,术后出现静脉血栓症状,使我母亲无法在象正常人一样走路。也无法进行日后的正常工作。到目前为止我母亲已经住院将近两个月。我们和医院进行多次的协商。医院都拒绝负责,说和医院没有一点关系,既然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就没有负责的义务。医院的最高领导态度十分强硬。难道医院就不应该对我母亲术后 多住这么多天院 和遭受身体精神上受这么多苦负责吗??????????大家帮我评评理~~~~~~~~~~~~~~~~~~~
现在的医院宰你没商量。虽说正规医院也宰人,总体来说医德虽不好,但医术还行。 这种个人的医院根本不能去,宰死你。 不过现在连在央视做广告的医院都被查处,还有什么让人放心的医院呢。 你这种情况可以通过报社,电台广泛撒网,从舆论上获得支持。实在不行上法院,但是打官司是拉锯战,费时费财费人力。 如果你对我母亲与2008年9月15日在阳光女子医院住院,做的是子宫肌瘤手术,术后出现静脉血栓症状,使我母亲无法在象正常人一样走路。也无法进行日后的正常工作。到目前为止我母亲已经住院将近两个月。我们和医院进行多次的协商。医院都拒绝负责,说和医院没有一点关系,既然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就没有负责的义务。医院的最高领导态度十分强硬。难道医院就不应该对我母亲术后 多住这么多天院 和遭受身体精神上受这么多苦负责吗??????????大家帮我评评理~~~~~~~~~~~~~~~~~~~这个问题有好的意见或建议,请留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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